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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29章 贱儒的意思是朕也行贿(第1页)

第729章贱儒的意思是,朕也行贿?

万历十四年,被皇帝寄予厚望的复读生,只有一人中式,避免了全军覆没的尴尬场面,而武后生的大放异彩,将军户出身的进士占比提高到了将近4o%,这个结果对朱翊钧而言,当真是有意栽花花不,无心插柳柳成荫。

这说明一个问题,三次会试皆没有考中的举人,再继续考,其实就没有意义了,三次已经足够排除所有偶因素,也证明了大明两个极为霸道的机制仍在稳定而有效的运行着,一个就是人才遴选机制,一个就是朝廷纠错机制,至少御史言官,还能挥出一些本来的作用。

朱翊钧打算停了复读生的政令,也就是种地换考试资格,这条路是错的,没必要继续执行。

万历十四年会试的会元,是军后生,名叫刘晨晓,今年二十三岁,是顺天府北大营军户,但他是个孤儿,换句话说,他是朝廷养大的孩子。

其父亲在万历三年讨伐土蛮汗之战中,牺牲在了青龙堡,而青龙堡的背后是桃吐山,桃吐山的白土,是大明毛呢官厂能能够成功的关键。

刘晨晓的父亲名叫刘自机,是入了伍之后改的名,刘自机牺牲的时候,刘晨晓才十二岁。

刘晨晓的父亲刘自机的身世非常凄苦,刘自机一岁的时候,父亲死于旱灾引的蝗灾丶瘟疫,他的母亲带着刘自机和他的哥哥改嫁,之所以要带着两个拖油瓶改嫁,是那场瘟疫之下,刘自机家里的亲人基本就已经病逝了,为数不多的几个亲戚,也不愿意收养。

刘自机三岁的时候,母亲病逝。

至此,刘自机兄弟二人就跟着继父继续生活,继父动辄打骂,最后两兄弟逾墙而走,逃跑了。

刘自机七岁那年,哥哥病逝,留下了刘自机一个人挣扎着活着,七岁,刘自机流落到了宣府,从了军,七岁孩子说是从军,其实就是营里有口馀粮,就给了他口饭吃而已,刘自机在宣府的军营中成长到了十六岁,因为弓马娴熟,成为了墩台远侯。

墩台远侯很苦,但赏钱给的足,刘自机奔波了三年,便有钱娶妻生子,甚至在宣府置办了产业,给孩子附了籍,开始上学。

万历元年,刘自机因为骁勇被遴选为了京营锐卒,万历三年,牺牲在青龙堡,其遗骨被运回了大明埋在在西山忠烈陵寝。

刘晨晓是被朝廷养大的,因为他的母亲在刘自机牺牲后,就改嫁了他人,这个母亲改嫁是被逼无奈,因为,老家来人了。

孤儿寡母的恐怖故事:老家的亲戚。

刘自机在老家几乎没什麽亲人,但还有个远房的表叔,在刘自机达之后,这个好吃懒做的表叔,开始偶尔走动,而刘自机死后,这个表叔居然将刘晨晓的母亲赶出刘家,说这位母亲是觊觎他们老刘家的财产。

刘自机的母亲万般无奈下改嫁他人。

然后这个表叔将家产一卷而空,消失的无影无踪,留下了刘晨晓和刘晨明两兄弟二人,孤苦无依。

朱翊钧知道后勃然大怒,下令缇骑就是把大明翻过来,也要把这个表叔找到,把被卷走的家产讨回来,经过这次教训后,大明京营的法司不由民间衙门管理,而是专门的军队法司镇抚司衙门管理,并且对忠烈的遗产进行保护,不允许非直系家属继承遗产。

朱翊钧见过刘晨晓丶刘晨明兄弟二人,那时候朱翊钧也是个十三岁的孩子。

「当年没把这个远房表叔给剁了,是朕的妇人之仁!」朱翊钧手里拿着一本奏疏,满脸的阴沉。

当年那个表叔卷走家产,这是个民事案子,不涉及刑名,所以不会流放或者斩,现在朱翊钧有点后悔,当初就应该让权力小小任性一下。

朱翊钧手里这道奏疏,是科道言官监察御史王问卿丶吴岳秀二人联名上的奏疏,这本奏疏就一个意思,那就是刘晨晓不能做会元,不仅不能做会元,甚至不能做举人丶秀才。

根据远方表叔的供词,刘自机在宣府做墩台远侯那几年,走私贩私,每年要从内地带数百斤的盐卖到草原,而且还给人方便,帮忙商贾指路,是知法犯法,是通虏之罪,如果刘自机通虏的犯罪事实成立的话,那麽刘晨晓作为罪人之后,就不得入仕。

这案子甚至都不用查,朱翊钧就知道这是事实,因为是那时候的普遍现象。

墩台远侯是个搏命的行当,刘自机做墩台远侯的目的,也是看重了丰厚的回报,这些个墩台远侯们依靠自己的带的货物,来打造自己的人脉,进而可以深入虏营,而且在追捕的时候,也有托庇之处。

刘自机做墩台远侯,是在隆庆二年到隆庆五年末,那时候朝廷国帑空荡荡,度支只有三个月。

提刑指挥使陈末也干过,朱翊钧听陈末说过墩台远侯的生活。

这件事合情,但不合法,而且决不能合法,合情是因为那时候,没有点灰色的收入,谁愿意去草原上搏命?不能合法,否则就会助长海防巡检走私贩私之风,别说禁阿片了,连正常的巡检都会变成敲诈勒索。

这种事很普遍,比如船东会默认水手上船的时候,携带不过三百斤的货物,作为自己的行李,其实就是允许船员自己带货,和番夷沟通往来,赚取丰厚的财富,下海可是搏命的事儿,没有厚利,不可能吸引人搏命。

整件事麻烦就麻烦在了这里,不上称的时候,可能只有四两重,但一上称,千斤打不住。

「贱儒就是这样,总是逼朕在最高兴的时候揍他们。」朱翊钧将奏疏揣进了怀里,作为封建帝王,展现封建帝制局限性的时候到了。

这个案子,朱翊钧不打算留中不,而是选择拉偏架,他打算以刘自机已经牺牲丶死无对证为由,认定远方表叔污蔑,强行把这件案子摁下去。

因为不摁下去,这会试中了举人的二十八人,都要被这些贱儒们清算。

至于弹劾的两个科道言官,朱翊钧准备给他们升迁到旧港总督府去,既然如此明察秋毫丶秉公办事,到了开拓的桥头堡,一定会有极好的表现!

封建帝制就是这样的局限,皇帝的意志大过律法。

朱翊钧回到了通和宫继续办案的时候,收到了一份奏疏,来自内阁辅张居正,这本奏疏非常非常奇怪,是全楚会馆在万历三年以前,收受贿赂的帐目,就是张居正受贿的铁证,由张居正亲自呈送御前。

张居正的意图非常明显了,贱儒既然打算翻刘晨晓这个会元的旧帐,张居正也打算翻百官们旧帐了,先翻自己的,再翻别人的,他逃不掉,别人更逃不掉。

主打一个互相伤害。

张居正在隆庆元年起势之后,就开始收受贿赂,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,张居正一共收受贿赂折银高达二十三万两白银,而且还有各色宝物,这部分是不好计价,比如当年王世贞送给张居正的画,宋徽宗的《竹禽图》,光这幅画就得十数万两白银,这幅画在朱翊钧大婚的时候,进了内帑。

朱翊钧还认认真真的研究了一番这帐本,他在找戚继光送的波斯美人和三十二人抬的大轿,奈何没有。

大明皇帝显得非常不屑的说道:「收了十几年的贿,还没朕赏赐的多!要不是先生不要,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应该挂在先生的书房了,要是查先生贪腐,是不是先从朕查起?大明皇帝也行贿啊!」

朱翊钧每次去全楚会馆蹭饭,可都要带礼物的,而且都是宫里的至宝,太过于贵重的,张居正都是严词拒绝,太金贵了,他张居正还得专门养一群人保养这些至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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