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从来到纽约后,队内几乎有眼睛的都能看出角名的高兴,哪怕那人是个看起来什么都云淡风轻的模样,但细微的表情骗不了人。
尤其是之前凡是冷天,角名是能不出门就不出门的性子,如今倒是一有空就往外走。明明训练量都增多不少,结束后各个就地得躺好一会,独独角名稀奇。
某日古森好奇的问了一句,有那么喜欢吗。
角名似是想到了什么先一笑,继而说起“元也,你相信爱有天意吗?”。
周遭有憋不住的眼神投递关心,确认队友是不是谈恋爱谈傻了,听到这些话角名笑意更深,笑骂间推开对方要贴过来的手。
他将手机壁纸露了出来,凑近围观的不少。照片上的男孩不过五六岁的模样,站在某个神社前人来人往的地拍的,照片右下角写着时间。
——2000年11月15日。
在大家都没有看出有什么异样之处后角名点了点背景一角,指着一处贩卖御守的摊前,一个看起来仅仅两三岁的女孩望向了镜头。
角名说这是他女朋友的小时候,也就是三岁的宫朔随一家人参与七五三节,早在他们两个当事人都对对方无所记忆的时候就已经有过一面。
这是毕业前某日角名的母亲找出的照片,而凑巧的是角名正好前几日在宫双子家见过这组类似照片,是另一个中心为宫朔拍的。
同一个时间,同一个地点,时空好像交汇又分流而去。
“你不记得了吗?哎呦,你小时候可是指着这个小孩儿说是要人家当你的妹妹啊”,角名的母亲笑着打趣,眼角眉梢是几分揶揄。
角名有些愣,对于四岁的记忆他并没有多大印象,甚至全家去过兵库县游玩也记不清。要看更多好书请到:ye1co
“我可是故意把对方拍进去的,就等着什么时候你有记性了…”,提起过去的事情角名的母亲颇为感慨。
也是在同一天,角名收拾那部他人生中第一个相机的时候,堪堪发了第一张照片是宫朔,那次河边晃动的一张模糊回眸。
角名一直没来得及告诉宫朔,他想既然已经重逢,那一定要在一个合适的时机说出来,思忖间无意识的摸向脖子上的项链。
缘分兜兜转转,他从前并不相信这些,现在倒觉得或许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犹如宿命般的必然。
角名也不记得他的喜欢是从哪个瞬间开始的,大概就是回过头来才发现已经到了喜欢的不得了的地步。
他很清楚的明白他自己是一个平淡又无趣的人,从小到大对万事万物都是点到为止的喜欢。
就好像是人人都说他擅长排球,但若问他喜不喜欢,角名怕是只能回答一个还好——还好就是谈不上讨厌,但是也有坚持下去。
若是有人问他喜不喜欢摄影拍照、拿他时常使用手机来举例,其实说到底他还是一个还好。
就是这样的自己,如果有人问他喜欢宫朔的什么呢,角名会很慎重的思考这个问题,无法做出瞬间的答案。
明明一开始是因为误会而产生的好奇,可是逐渐的就避不开这段感情。他喜欢她看书时的专心,喜欢待在她身边就能感受到独一无二的心安。
喜欢风、喜欢光落在她身上的波动。喜欢她的勇气与坚韧,喜欢她的坚强与明媚…
他们有许多的不同,角名清楚的明白。
喜欢是很含糊的一种形容,他述说不清楚。
实话说,角名原以为这段感情总有一天会冷淡下去。因为他就是这样的人,隔了时间、到了不同的地方,一切总归会自然而然淡下。
他们杳无音讯的断联过两次,第一次甚至基于宫朔的不知他所关注,可是再见面的时候角名记得在发现宫双手机背景的时候、他的第一个念头。
是强烈的怦然。
原来他没有忘记。
于是他们重逢,再之后他等待着时机告白了,他同宫朔顺理成章的在一起。就好像梦一样。
很多时候当角名拥有一样物品的时候,他的珍惜到达阈值便会平静下去,然后无所波动的保持着。就像是对相机,对排球。
这样的坏习惯他时常被父母诟病。
但他清醒的感受到在宫朔身上,他违背了自己自然的天性与凉薄的秉性。
这是无法形容的、有源源不断的喜欢,心动是一场爆炸。如此浓烈的感情冲击下,角名时常有些不知所措。
想去靠近、想去触碰、想去牵手、想接吻。这样的念头在强调。他一直有克制的压制,不想惊扰爱人。
因为爱她,所以他变得完整。
这样的情感在宫朔说出分手的时候,他久久都缓不过来。一次又一次的寻找,一遍又一遍的恳求。什么自尊,什么脸面他都顾不及。
他从未如此明了爱。
时隔四年之后,他们再一次重逢。
便利店里,比欢迎铃声更快想起的是他的心跳声,仅仅是宫朔无意的经过他的身边。
熟悉的味道所引起的反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