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男孩坚挺的走了出来,看都不看一眼身后那弥漫的大火,他几乎力竭,一字一句的说道:“这,咳咳,这应该就是······拼了命的感觉吧······”
再后来,索的脸上就永远的留下了数道烧伤的疤痕,狰狞可怖,而他也开始戴上了自卑的铁面具,再也没有摘下来过。
而红玉堂和太行云宫的大规模争斗,也正式爆发!双方在这一场死斗之中死伤惨重,阿索的父亲、霓裳的父亲、两位长老以及四位副领,全部战死!而太行云宫也一样,宫主蔡凰飞战死,手下的“七星神君”也仅剩了两位。
其中的一位就是“七星神君”之首秦游若,此女子不但武艺超群,更拥有远超常人的机智和胆色,其能力甚至已经超过了当时的宫主蔡凰飞。秦游若一看大势已去、无力回天。于是当机立断,逃之夭夭,来到了南荒与西南的交汇处郦山一带。
恰逢当时怒魔窟的两名头领叛乱,事情败露后无处藏身,于是带领党羽投
奔了秦游若。秦游若则是恩威并施,令二人倒是忠心耿耿,可见手段之高明。之后,她又召集了太行云宫的旧部,勾结官府、广纳豪杰,短短数年之内,实力大增,并成立了新的太行云宫。而她本人,也成为了如今太行云宫新的主人。
唉!红玉霓裳心里叹了一口气,心道要是没有争斗该多好,臭铁头也不会经常郁郁寡欢,哦不对,要是没有争斗的话,他的脸也不用为了救我变成那个样子,那我就不能叫他臭铁头了,那我该叫他什么好呢?······
“霓裳丫头?想什么呢这么出神,看来,你一定有自己非学不可的理由啊。”白简公笑笑,又继续说道:“老朽至今为止一共三个学生,每当我问他们这个问题的时候,给我的答案都是一样的,什么心怀天下,什么医救苍生,哈哈哈,到头来呢,学了点本事,混出点声望,便都享受荣华富贵去了!”
“白爷爷,其实······其实我是为了一个人,我想早一点治好他的伤。白爷爷,您可别怪我自私,我都找了好多的名医了,可是他们都是花架子,根本就没有真才实学。到最后,人家都再也不让我找人给他治病了,我甚至自己也都快要放弃了。直到遇见了您,我才又有了希望,听娘说,您才是真真正正的神医!白爷爷,哦不,师父,师父在上,请受徒儿一拜。”
“别别······我还没说,嗨,你这鬼丫头,我
还没答应呢·····”白简公一脸苦笑,这鬼丫头,怎么就跪地行礼了,这回可倒好,不答应也不行了。
不过其实在他心里,当听到了红玉霓裳刚才那番话的时候,那么的真诚、纯粹,他就已经对这个讨喜的小丫头暗暗答应了。
白简公捋了捋胡子,喝了一口红玉霓裳递过来的茶,问道:“霓裳丫头,不知道你想要医治的这个人是谁啊?内伤还是外伤?”
霓裳说道:“不知道灼伤您能医治吗?而且······而且已经过去十多年了。您还能让他恢复原貌吗,或者,即使不能复原,哪怕能恢复七成······哦不,五成,五成就好,行吗?”说完以后眼巴巴的瞅着,充满了期待。
“什么?!十多年?!”白简公听到烧伤,倒是没有惊讶,以他现在的医术,不敢说全部,但是恢复个至少六七成是没有问题的。可是,这已经十年之久,新的表皮早已长死,如何恢复的了啊?!
霓裳见白简公面露难色,顿时失落无比,如果,如果连这样的神医都无法医治,那岂不是······
白简公思忖再三,给出了最终的答复:“丫头啊,我从医几十年,从没遇到你说的这么棘手的情况,你真是上来就给为师出了一个难题啊。以我现在的医术,的确很难医治,就算可以勉强恢复个两三成,也需要经过数次的换药,其中的疼痛和折磨,并非常人可以忍受的啊。不过······”
本来说到这里,红玉霓
裳几乎万念俱灰了,心情跌入谷底。忽听白简公话锋一转,似乎此事还有转机,顿时又来了精神,问道:“不过什么?”
白简公道:“不过或许,是我的医术不够,如果达到“千回”的巅峰的话,就算时隔多年,也至少可以恢复个六七成。而如果能够达到“万归”之境,别说六七成,就算恢复如初,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!”
红玉霓裳听的云里雾里,问道:“什么千回?什么万归?哎呀,白爷爷,人家都拜你为师了,你就别藏着掖着了,快跟你乖徒弟说说。”霓裳两只手抓着白简公的胳膊,焦急的摇着。
白简公又喝了口茶,说道:“在我们医界,有四个分阶,分别为“十昼”“百引”“千回”“万归”,寻常医者在我们看来只不过是初窥门径而已,难入阶层。这其中又不乏有一些精英之才,或行医数十载、或看病几万人,日积月累,经验丰富,头脑灵活,可温故而知新。这些人已经探得医学之皮毛,称之为“十昼”。而这其中的大多数人呢,终其一生都只能停留在“十昼”阶段,无法再往前迈出一步,正是因为没有灵根所在。我和你说过,从医也是要看天分的,有的人苦思不解,有的人无师自通,只有少部分人可以达到“百引”阶层,我的前几个徒弟,也都是达到了“百引”上层。至于像老朽这样登入“千回”的人,就
可谓是凤毛麟角了,普天之下,也找不出十个来,而且大多数也只是“千回”下层而已。只可惜老朽自从十五年前步入“千回”中层以后,就停滞不前,再也无法参透其中奥妙,始终到达不了“千回”的巅峰啊······”
红玉霓裳说道:“你看你看,我就说师傅你是神医吧,我看人可准了,您老人家一看就是给我当师傅的命。整个北涯都找不出十个“千回”,而您老都已经是“千回”的中层了,师傅您这么厉害又何必自谦呢。”
白简公笑着摇了摇头:“丫头啊,如果有朝一日,你能够碰到“万归”阶层的人,你就知道,什么才是真正的神医了。那惊天地泣鬼神的手法、那冷静独到的理解与见识、那闻香识草,万物通知的灵性、那活死人肉白骨的惊人技艺,还有那不以物喜,不以己悲,风轻云淡,生死悠然的心态,仿佛超脱了世间万物······”
霓裳惊讶的合不拢嘴,心道这天底下居然还有这种绝世的天才,岂不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吗?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人,我一定求他把阿索医好!他要是不答应,我就······我就赖着他不走了,烦死他。
可是······可是真的会有这样的人吗?于是霓裳问道:“师父,您不是安慰我吧?您真的见过这样的人吗?”
白简公说道:“有是有,不过,准确的说,他不是“人”,而且是否还在世,过去这么多年了,我也不得
而知。”
“啊?不是人?这是什么意思啊?”霓裳疑惑道。
“霓裳丫头,你知道医术的来源吗?相传北涯医术的起源,是出自一种妖兽,叫做共生鸟。在远古时期,北涯人不懂医术,每有苦病恶疾,运气好的,祈求自己的身体争气能够自行痊愈。运气不好的,只有被苦苦的病痛折磨死。传说中那时候妖兽共生鸟,爱上了一个北涯女人,幻化成人形,结婚生子,并将医术带给了北涯。然而共生鸟属于北部妖境,北境的妖王觉得北涯人贪婪自私、虚伪残忍,不屑为伍。于是命令共生鸟返回妖兽境内,不得再以任何方式接触北涯人,更不可继续传授医道。但共生鸟想念妻儿,一而再、再而三的违反北境妖王的命令,于是最后被打入大牢,生死未卜。但是好在医术之道早已在人间流传,从那之后,越来越多的名医陆续出现,北涯人再也不用担心病痛的折磨。但是,却再也没有一个人拥有能够像当初的共生鸟一样近乎普度众生、治疗万物的医术,因为本身,北涯人和妖兽的体质就是不同的。共生鸟乃是一种与自然极为亲近的妖兽,甚至可以聆听花草树木、飞禽走兽之声。妖兽本就力量强大,也可以幻化成人形,但是共生鸟却只想和心爱的人安度此生、无欲无求。这种与世无争的心境也是我等难以触及的。但偏偏是这样的共生鸟,
却愿意为了心爱之人忤逆妖王,多次抗命,实在是······实在是令人动容!我白简公从医数十载,以拥有这样的医学先祖为荣!或许只有妖兽共生鸟才能够达到“万归”的境界吧,心如止水,万物归一,动听众生,医治本心。”
红玉霓裳垂头丧气的喃道:“师父,你说的都是传说中的事,好几百年都过去了,谁知道真的假的。而且就算是真的有妖兽共生鸟能够到达“万归”境界,我上哪去找啊······”
白简公又道:“傻丫头,凡事不可强求,冥冥之中,自有天意。没有谁的医术能够保证百分百的治愈一切苦疾,因为生老病死本来就是万物的法则,所以尽人事听天命,就是最好的安排。这句话,就是那个人教导我的。在遇到他之前,我和你一样,对这些事半信半疑。直到遇见了他之后,才明白了医者的真谛。如果天下非要有“神医”二字的话,我是万万不敢当的,或许只有那个人才配得上吧······”
“您说的那个人是谁啊?”霓裳问道。
白简公摇了摇头道:“我不知道他的名字,甚至这么多年过去了,我都已经开始淡忘了他的长相。我们只有短短数面之缘而已,但我可以肯定,他一定是“万归”境界的存在!那种难以触及的洒脱、那种至真至纯的医心、那种感知万物的敏锐,一定错不了!那是多年以前,在我还是“百引”阶段的时候,村子
里闹瘟疫,并且是从未见过的恶疾,短短数日就会要人性命!我苦思冥想,不得其解,始终研制不出有效的解药。那时我还年轻,井底之蛙,却自命不凡,认为自己的医术已经可以横行天下了,谁知第一个坎就给我掀了一个大跟头。我无颜面对那个失去了双亲的小女孩,对我期望又失望的双眼······我焦急万分,悔恨自己向全村的人保证救治他们,给了他们希望。更痛恨自己的无能,让他们在希望过后,还要再次跌入深渊。就在我山重水复,万念俱灰之时,他出现了。一身朴素干净的浅灰色的长袍,头戴蓑笠,脚踏竹靴。他说路经此地讨碗水喝,村民纷纷劝他赶紧走,以免染上瘟疫。他说不碍事,小小瘟疫而已,待我喝完了水,写一纸方子,告知你们烹熬之法,便可痊愈。如此与世无争的小村落,应落个清净祥和才对,能和和睦睦的过上小日子,岂不美哉?”
白简公继续道:“之后他果然随手写了一纸方子,在接下来的几天里,教我烹熬之法,给村民服下。短短数日而已,令我束手无策的恶疾就这样消失的无影无踪了!!”
霓裳吃惊的捂住了嘴巴,喃道:“天底下真有这样神奇的事情吗?”
白简公认真的点了点头:“与他相处的那几天,我所收获的,比我从医十年收获的还要多!我相信,如果没有他的指点,可能我这辈子,
也达不到“千回”的境界。记得在他要走的那天清晨,方才寅时,天还未亮透。我送他出村口,那天下着小雾,朦朦胧胧的。我自知根本不配做他的徒弟,他这样的“仙人”,来去无踪,或许这数面之缘就已经是我莫大的福气了吧。我壮着胆子问他姓甚名谁,家住何方,将来好登门拜访。”
“那人怎么说?”霓裳好奇的问道。
“他淡淡一笑,似乎根本不愿意撒谎。他说:“我祖上是妖兽共生鸟,我是妖兽和你们北涯人结合的后裔,你问我姓什么,这可把我难住了。不过你是北涯人,如果按照你们北涯的姓氏来说的话,我理应姓贾才是。我天地为家,不用登门拜访,有缘的话,自会相见。”说罢摆了摆手,头也没回,酒壶一甩,漫步踏入茫茫晨雾之中,消失不见······”
本章我自己在看的时候还是感觉有一些小高能的,比如幼年阿索在熊熊烈火之中,为霓裳“拼命”;再比如妖兽共生鸟的后人酒壶一甩,漫步踏入茫茫晨雾之中,消失不见。
另外,本章还有一些小伏笔,秦游若,这个敌对势力“太行云宫”的新主人,她可是个天生绝色的大美女哦。最后记住红玉霓裳立的这个flag:如果有朝一日,遇见了这样的人,我一定求他把阿索医好!他要是不答应,我就······我就赖着他不走了,烦死他。你猜她会遇见吗?遇见的又是谁呢?